一个寒冷的冬日,感冒的小玉没有出操晨练。不想体育老师却让她在操场上罚站一节课,她为此患上肺炎;
只因没按体育老师的要求着装,小欣被罚跑步,即使摔倒也未被允许停跑,为此,小欣付出惨痛代价———头部软组织挫伤和癔病性反应。
现在,她们的体育老师都被告上法庭,但谁来弥补她们的伤痛,使她们找回昔日的健康和自尊?法律固然可以暂时平衡她们的得失,但谁又会希望这样的一幕再次重演?
2001年3月30日,北京市西城区某中学初一14岁的女生小玉(化名),在母亲的陪伴下,走进西城法院的大门,她对告诉庭的法官说:“我要告我们学校,我要告我的老师!”
事情发生在今年一个寒冷的冬日。这天清晨,小玉因为感冒发烧,在征得老师允许的情况下,留在了教室,没有参加晨练跑步。谁知,当天上体育课时,体育老师却让她和其他没有参加晨跑的12名同学去医务室检查身体,大夫说小玉没有发烧,但给她开了感冒药让她喝下去。于是,体育老师向全班同学宣布,小玉没病,撒了谎,不但让她和那12名同学一起在寒风凛冽的操场上整整罚站了一节课,还在一旁冷嘲热讽。小玉感到莫大的委屈,放学回到家就一头栽倒在床上。父母赶紧带她到医院看病,大夫一量体温40度,诊断为肺炎,小玉迷迷糊糊地烧了一周,耽误了很多功课,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。出事后的第二天,小玉的妈妈就到学校去交涉,但校方认为老师是为了教育学生,出发点是好的,一直没给个满意的答复。
法官问小玉,你告自己的学校和老师,今后这学还怎么上?小玉说,顾不了那么多了,我的病就是老师罚站冻出来的,精神上也遭受严重伤害,学校应当赔偿我的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,并当着全班同学赔礼道歉。开庭那天我一定去,为自己讨回公道。
与小玉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宣武区某中学同样是14岁的女生小欣(化名),不同的是小欣已经精神失常了。2000年2月29日下午第三节体育课,小欣和另外十几个没按体育老师要求穿服装和球鞋的同学,被老师单编一组,罚他们跑步。其间小欣摔倒,头被重重地磕了一下,老师没有让她停跑。课后,小欣等人由于拒绝在体育日志上签字与老师产生纠纷,争吵中小欣突然昏倒在地,同学和老师将她送到附近的友谊医院。经诊断,为头部软组织挫伤,从那时起,小欣变得十分怪异,时常发呆发愣,动辄哭闹,生活不能自理,并把母亲的脸抓伤,把父亲的手扎伤,一提起体育课就哭喊:“我的鞋合格,我要回家。”安定医院作出诊断:癔病性反应。小欣的妈妈说,体育老师对女儿的刁难歧视由来已久。曾经有一天,小欣和另几个女生就因鞋和衣服不符要求,天已经很黑了仍不许回家,平时罚跑和罚站更是常有的事,为了这双鞋,我特意带女儿去了区教委,被证实是符合要求的白网球鞋。女儿的病是体育老师造成的,请求法院判处学校赔偿女儿继续治疗的医药费、伤害补助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元。此案在宣武法院已开过一次庭,庭上,40多岁的体育男教师为自己辩护,他认为,学生不按规定着装是对老师的不尊重,以跑步的形式处罚他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这项要求。而且,处罚是针对十几个人并非小欣一人,因此不存在对她歧视的问题。
体育课,可谓是同学们喜爱的“活动课”,体育老师,是让同学们感到亲切容易接近的老师,但屡屡发生的体育老师被告案,使得一些人对老师的素质感到疑惑,同时引起教育专家的关注。北京市教育学院关鸿羽教授说,受教学环境的影响,体育老师往往表现得比较急躁、鲁莽、工作方法简单,但不管怎样,有一点是最重要的,那就是职业道德。关鸿羽强调,体育老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———首先,要把学生当成和你一样平等有尊严的人;第二,学生是未成年人,既然未成年就意味着可能犯错误,不能求全责备;第三,学生毕竟要长大,如果老师什么都横加干涉,势必限制学生的全面发展;第四,学生是有潜力的人,也许今天他有“违规”行为,将来没准就能成为市长、院士,因此要看本质、看发展。
据一项对有暴力倾向和走向犯罪的成年人的研究表明,这些人100%在儿童时代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体罚。专家指出,体罚易导致儿童暴力倾向,误导孩子以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。另外也使孩子过早地从心理上认定自己不是好孩子,容易自暴自弃,走向犯罪道路。